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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出台规定叫停金箔类“网红”食品食用金箔有哪些危害?

  近年来,部分商家为了让所销售的食品看上去更高端,便开始给食物“镀金”,出现了金箔巧克力、金箔冰激凌、金箔蛋糕、金箔牛排、金箔寿司等一系列金箔食品。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食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2年7月12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规定》要求,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及标准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原辅料采购控制,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

  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加强进货查验,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管理,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的餐食。

  此外,食品进口商应当依法进口食品,进口的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金银箔粉。

  《规定》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全方位检查,禁止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

  同时,《规定》要求,相关广告主体在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不得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

  对于生产、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或者生产销售含金银箔粉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在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为: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但金箔本身没有味道,不能改善食品的色、香、味,也不能起到食物保鲜的作用,从功能属性上判断金箔很明显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

  2022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已发文明确:根据我们国家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此次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规定》再次明确,金银箔粉不属于食品添加剂。

  金具有延展可塑性,易打造成薄片,俗称“金箔”,或制成粉末,俗称“金粉”,一些超细粉末可达到纳米尺寸,几克纳米“金粉”的表面积甚至超过足球场大小。因此一些不法商贩将金银箔粉用做食品添加剂,虽用量不大,成本不高,但售价却成倍飙升。

  如果从食品安全角度来分析,食用了金箔对于人体是否有危害呢?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罗云波表示,正常的情况下不会有危险,因为金是较为稳定的一种金属,它在体内不会受到胃酸腐蚀或者分解成为离子态被我们所吸收,然后造成重金属堆积,人体想要吸收它不太可能。真正把金融掉需要‘王水’才行。一般来说,我们体内的胃酸或者我们体内的温度,不至于让金在体内被吸收。

  中国农业大学营养学教授范志红曾表示,金是一种较为稳定的化学元素,从某一种意义上说,它比较惰性,因此,不会说吃了一点金箔就中毒,当然,吃多了肯定不行。

  事实上,金本身并不是人体必需元素,绝对没食用的必要。网络上提到的一些古医书中金的所谓医用功效也是存在争议的,多作为广告宣传的噱头;少量的金银箔粉既不会提升口感和香味,也没有一点营养价值。作为消费者要客观看待这些“镀金”的“高级食品”,理性消费、健康消费。

  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箔或其他不明物质,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举报。

  近年来,在食品中添加金箔的处罚事件并不鲜见,最常见的有蛋糕、白酒、寿司等。

  ★ 据济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消息,济南市槐荫区淇淇蛋糕店因为使用非食品原料金箔制作蛋糕,被罚款一万元。

  今年2月15日,槐荫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济南12345承办单,称辖区内一家蛋糕店销售使用金箔制作的蛋糕。经查:槐荫区淇淇蛋糕店从一家蛋糕用品店购买金箔纸,用作蛋糕装饰,制作蛋糕一个,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价格为 90.6 元,实际收到 77.49 元。 当事人销售带有金箔的蛋糕货值金额为 77.49 元,违法来得到的为 77.49 元。 当事人构成使用非食品原料装饰金箔制售蛋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该局对当事人作出给予没收违法来得到的 77.49 元、罚款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21 年 12 月 2 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宁波橙路贝果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公司蛋糕冷藏区冷柜内发现已制作完成待销售的奶油生日蛋糕 1 个。该蛋糕表面镶嵌有非食品原料金箔,同时在该公司厨房及仓库内发现“装饰箔”共 14 瓶。

  经查,宁波橙路贝果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开设店铺“橙路蛋糕”,上海地区配送范围内的订单由当事人宁波橙路贝果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制作,当事人在两款蛋糕的制作的步骤中,在蛋糕表面镶嵌了非食品原料“装饰箔”。 2022 年 3 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非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来得到的 7689 元、罚款 10 万元。

  ★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消息,2021年8月12日,上海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餐饮企业检查时,现场在厨房生食操作吧台上查见1瓶已开封、处于使用中的金箔。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从电子商务平台某店铺购入2瓶金箔,并于2021年6月2日起,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产菜品“炙烤和牛寿司”中,并对外以每份人民币48元进行销售。自2021年6月2日起至案发,当事人共生产、销售添加金箔的“炙烤和牛寿司”122份,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856元,违法来得到的为人民币58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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